怀集县红十字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8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怀集县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怀集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红十字会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会主要领导在班子会议上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全面聚焦本单位在巡察中反映出来在党建、机构改革、纪律建设、工作作风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讨论研究整改方案,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红十字会及时成立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按照明确目标、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将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主要领导亲自督查督办,要求各相关股室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整改工作。通过会议讨论酝酿,多次修改完善并最终制定了《怀集县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并针对重点23个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担当主动性不足方面
1.针对“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对各股室在应急救助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重新划分、完善及具体化,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县红十字会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参与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等救助有着重要作用;二是加强与上级红十字会对接,建立备灾救灾信息系统,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时可以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参与救助;三是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做到物资堆放整齐不杂乱,且按照规定在货架上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体积、物资来源、入库时间、有效期等具体信息。
2.针对“应急救护培训机制未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方案》和《怀集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安排表》,根据安排表的进程逐步推动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和机关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开展社区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救知识和技能护培训公益讲座7场,参训群众达200多人。
3.针对“人道救助未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暂行)》,按照量入为出、用完即止的原则,对开展的项目实施专款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非定向款项共382300元。其中,对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救助2.96万元;对贫困学生救助19.4万元;推动“三救三献”工作6.6万元;“6·21”洪灾灾后救助7.1万元;慰问贫困群众2.2万元。
4.针对“会费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制度》,敦促65名会员迅速补缴2020至2021年红十字会会费。但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召开怀集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对补缴会费的事项进行解释说明,预计在2023年上半年召开怀集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并敦促各会员迅速补缴2020至2021年红十字会会费。
5.针对“会员发展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做好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建立会员造册登记管理,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大力发展热爱红十字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会员,但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召开怀集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未能及时发展会员,预计在2023年上半年召开怀集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发展会员4名。
6.针对“无偿献血未形成常态化宣传,场地单一,群众对无偿献血的支持和参与度未得到有效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实现无偿献血宣传多样化。将无偿献血宣传纳入到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五进”的课题之一,形成无偿献血的常态化宣传;目前,2022年7-10月已经开展8场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上均对无偿献血进行了宣传;三是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主题活动。联合县献血站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分别在怀集县梁村镇和怀集县献血站开展无偿献血专题活动。
7.针对“工作机构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于疫情影响,2022年怀集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延迟召开,预计在2023年上半年召开怀集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成立监事会和组建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
8.针对“对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缺乏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完善水上救援中队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登记注册手续;二是制定《怀集县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积极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培训,增加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服务群众性活动。
9.针对“开展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组织开展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方面的专题学习较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资料,将意识形态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等;二是开展有关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将意识形态列入领导分工和2023年度工作任务中。
(二)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够到位方面
10.针对“未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度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11月8日已聘请第三方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1月11日出具《怀集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11.针对“捐赠未设立专账管理,捐赠款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2年6月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开通本级账户,捐赠账户设立专账管理;二是捐赠账户严格按《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红十字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捐赠款实行专账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12.针对“捐赠物资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怀集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核实的库存情况进行会计入账;二是对县红十字仓库存放着大量的捐赠物资进行初步梳理并进行盘点;三是对2022年新接受的捐赠物资做好登记和入账工作,确保账清晰、真实。
13.针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对县内差旅费制度的学习,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于12月14日已清退2020年至2021年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5单,清退金额共计2240元。
14.针对“公务接待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会,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根据《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制定《怀集县红十字会用餐接待审批表》,完善接待清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5.针对“账户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会,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记账管理,已补打2022年1-4月份财政零余额对账单、财政授权额度通知单。
16.针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的经费划拨至本单位基本户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8日已开展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自2022年4月起,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管理的通知》(怀财库〔2016〕5号)文要求,已规范零余额账户经费支出。
17.针对“没有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会议,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已为单位出纳办理了公务卡,并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实施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相关规定,内部大额业务支出使用均使用公务卡支付。
(三)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抓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8.针对“单位已有3名党员,但仍未成立党支部”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9月26日已成立中共怀集县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19.针对“党员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会,平时组织党员学习较少,部分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存在应付式、抄袭式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0.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只有决策结果,没有讨论事项的过程,民主讨论氛围不浓,以“经全体干部讨论,一致同意”一句话表述,不能真实全面反映会议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执行《怀集县红十字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了撰写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机关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的监督检查。
21.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丰富纪检教育学习形式。除了观看警示片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外,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学习;三是根据县党廉办的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干部职工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抓早抓小提醒谈话,把握有关“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工作的深度,完善工作管理体系,提高工作质量。
2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办公室和救助救护部干部职工开展工作纪律提醒谈话,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学习,杜绝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二是健全内部起草、审核、印发文件相关流程,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重复出现。
23.针对“提拔股级干部任免公示和考察民主测评不规范,任免归档资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8日已开展《关于印发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程的通知》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程的通知》(怀组通〔2021〕27号),已完善中层干部任免手续和干部任免归档资料。
三、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截至目前,我会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营造干部“纪律严明、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能打硬仗”的新形象。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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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红十字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