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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履行行政决定催告公告

来源: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陈玄赐(身份证号码:44058219861029****):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5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肇怀城管执法处字[2022]第75-1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进行催告。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肇怀城管执法催字[2022]第75-1号)。

  请你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地址:怀集县幸福街道幸福一路北50米)履行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捌拾柒元柒角捌分(¥3,287.78)。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培钊、龙华胜, 0758-5563099。

  机关地址:肇庆市怀集县幸福街道幸福一路39号。


  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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