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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97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县局制定了《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请县局有关股室、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覆盖全部抽查事项80%以上。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探索“一业一查”“柔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工作机制,能够联合实施抽查的,尽量采取部门联合方式实施。确保已完成抽查检查的企业达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100%,确保已完成抽查检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比例达到100%。各实施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的要求,务必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含括所有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

  二、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探索建立“通用+专业”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更好地实现全链条监管。市场监管其他业务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全县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已全量推送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与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实施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风险分类监管同市场监管各专业风险防控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机融合。

  三、加强情况报送。请各单位按照县局部署,结合《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科学兼顾上半年、下半年的检查时间安排,制定本股(室、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于4月12日前将抽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

  联系人:黎伟斌,联系电话:0758-5525296。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抄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股室

抽查任务名称

实施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类型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总数

抽取比例

抽查时间

是否部门

联合抽查

4412242023001

信用监管股

全县企业不定向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不定向

2022年度年报的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数量

按1.5%的比例(省局和市局抽取市内信用风险低、一般、较高、高的登记注册企业)

7月至10月20日

4412242023002

价监竞争股

直销行业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定向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由价监竞争股统计

30%

5月至8月

4412242023003

价监竞争股

电子商务平台不正当竞争、涉传行为专项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以及为传销提供条件行为。

定向

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由价监竞争股统计

30%

5月至8月

4412242023004

价监竞争股

价格行为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情况及其它价格行为的检查。

定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由价监竞争股统计

/

5月至8月

4412242023005

价监竞争股

医疗领域专项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行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定向

公立医疗机构

由价监竞争股统计

3%

5月至8月

4412242023006

价监竞争股

教育领域专项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中小学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服务性收费、代收代支强制性收费。

定向

中小学

由价监竞争股统计

5%

5月至8月

4412242023007

标准化股

对全县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标准化股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不定向

全县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5家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团体标准随机工作指引》《企业标准随机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月至10月20日

4412242023008

网监股

电子商务经营者定向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定向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由网监股统计

100%

2023年10月20日之前

4412242023009

网监股

野生动物经营者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

由网监股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10月20日之前

4412242023010

网监股

文物经营者监督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

由网监股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10月20日之前

4412242023011

网监股

拍卖企业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拍卖企业的主体资格检查

不定向

拍卖企业

由网监股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10月20日之前

4412242023012

广告股

广告行为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实施部门统计

不低于50%

3月至9月

4412242023013

广告股

广告行为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实施部门统计

3%

3月至9月

4412242023014

知识产权保护股

全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四号)规定。

定向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17家

10%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15

知识产权保护股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履行情况定向抽查

知识产权保护股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被请求人是否履行生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义务。

定向

辖区内被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侵权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被请求人

由知识产权保护股统计

30%

5月至10月20日

4412242023016

质量监督股

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随机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督发展股

对我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

定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1家

100%

7月至10月20日前

441224202317

食品生产股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股

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

定向

湿米粉、糕点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

12家   

30%

2月至10月20日

4412242023018

食品餐饮股

全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操作规范落实情况等。

定向

全县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家(按实际在营开展)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确定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19

食品餐饮股

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操作规范落实情况等。

定向

全县学校(含幼儿园)食堂

131家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春秋两季专项检查确定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0

特种设备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

定向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由实施部门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

约5%

5月至10月20日

4412242023021

计量股

在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监督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性能。

定向

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2

计量股

在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性能。

定向

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3

计量股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性能。

定向

已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排污企业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4

计量股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计量监督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

定向

定量包装商品销售者、生产者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5

计量股

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用能产品能效标识。

定向

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6

计量股

用水产品水效标识专项计量监督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用水产品水效标识。

定向

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7

计量股

型式批准专项计量监督抽查

计量股

型式批准计量器具。

定向

县内获得计量器具产品型式批准证书的企业

1家

100%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8

计量股

在用计量标准器具专项计量监督抽查

计量股

计量标准器具

定向

县内在用计量标准器具

1家

100%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29

认监股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监股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及获证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定向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实施部门统计

3%

3月至9月

4412242023030

认监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抽查

认监股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定向

全县获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实施部门统计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31

相关业务指导股(室、队)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行开展双随机抽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开展

定向或不定向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辖区内企业自行开展抽查(省、市、县局抽取并组织实施检查的企业数量计入本县2023年度企业年度抽查总量)

2023年10月20日前

4412242023032

相关业务指导股(室、队)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县 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其他工作计划、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实现部门联合抽查的,也可进行动态调整)

定向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的交集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2023年10月20日前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粤公网安备 4412240224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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