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广东省东西部协作肇庆产业基地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抓大产业、大平台工作部署,立足我县新阶段实际,全力推进强县促镇带村,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奖补,鼓励建设集农副产品展销、物流仓储、配送加工、商品展示交易、信息服务、线上交易、产品追溯等服务要素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立一套吸纳农户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加快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强化联农带农效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奖补方式和金额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800万元。
四、奖补对象及条件
对在怀集县注册独立法人并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主体给予奖补。
(一)项目占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总投资达到2亿元以上。
(二)项目具备信息采集、市场分析、宣传推广、加工仓储、物流配送、产品营销等服务能力。
(三)项目具备开展农副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活动能力;具备承办系列“农产品+”展会能力。
(四)项目具备农副产品批发、冷链服务,具备开业运营条件。
五、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填写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申报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大湾区办)、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综合验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符合奖补条件市场主体在怀集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给予奖补。
六、相关要求
申报主体要对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奖补资格,并追回奖补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和牵头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怀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