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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怀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肇府〔2022〕21号)要求,现将《怀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县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完善,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作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怀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docx

                 


    

  怀集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肇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怀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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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2240224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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