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及费用补助的公示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为做好我县粮食安全工作,现按照市粮储中心《转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固定调查点费用补助的通知》、《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户调查补助费用的通知》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拨付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户调查补助费用的通知》(国粮办发〔2022〕298号)有关工作要求,对怀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及费用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13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形式向怀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 系 人:蔡敏华
联系电话:0758-5562218
传 真:0758-5536375
电子邮箱:zqhjlczx@163.com
通讯地址:怀集县幸福街道幸福一路43号
邮政编码:526400
附件:怀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及费用补助公示.xls
怀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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