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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

来源:广东省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广东省河长办 

       万里碧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是我们亲近自然、享受美好生态环境的公共场所。保护河湖健康,维持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碧道环境,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为此,广东省河长办制定公约如下,请共同遵守:

       一、保护河湖生态。不破坏河堤,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采、乱占、乱堆、乱建,不在河滩地及河堤垦荒种菜。不往河湖扔垃圾、排污水,不擅自放生,不违规垂钓或捕捉野生动物。

       二、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扔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违规烧烤野炊,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

       三、爱惜公共财物。不踩踏草地,不乱折花木和摘果实,不破坏、损坏文物、历史建筑及公用设施,注意节约用水。

       四、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在慢行系统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要礼让行人。不乱停车,不违规占道摆摊经营,自觉服从管理。

       五、注意人身安全。不在禁游区游泳,不在河边湖边危险区域追逐打闹。遇到突发事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帮助需要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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