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怀集县县管河道2023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肇庆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河道现状情况,现将怀集县县管河道2023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划定
(一)绥江怀集段共和村-象角口可采区:上游起点位于北纬112.251306、东经23.906339,下游终点位于北纬112.252625,东经23.885906,全长2.7公里,可采区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距两岸侧5-10米,开采面积16.96万平方米,控制采砂平均深度1.50米,规划采砂量25.44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
(二)怀集县凤岗河长江-冷水坑可采区:上游起点位于北纬112.307619、东经24.309685,下游终点位于北纬112.307163,东经24.303768,全长0.77公里,可采区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距两岸侧5-10米,开采面积1.61万平方米,控制采砂平均深度0.80米,规划采砂量1.29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
(三)怀集县凤岗河大洞田村-高塘水库尾水可采区:上游起点位于北纬112.312803、东经24.286626,下游终点位于北纬112.313576,东经24.266293,全长2.4公里,可采区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距两岸侧5-10米,开采面积29.01万平方米,控制采砂平均深度0.80米,规划采砂量20.21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
二、禁采区划定
怀集县县管河道2023年度河砂可采区以外的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三、河道采砂的监督和管理
县政府专门成立怀集县河道采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按职能分别负责县管河道河砂的开采及其经营的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县管河道河砂的开采和经营管理秩序。河砂资源属国家所有,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采运,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0758-5529146、0758-5522245
四、其他说明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怀集县水利局
2022 年10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