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旭格大生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肇庆旭格大生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二楼法规股 邮编:5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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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肇庆旭格大生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集县产业转移园闸岗片区I-5-02-01地块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肇庆旭格大生幕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远景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概况 | 年产铝门窗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包括:①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清洗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汇入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废气:有机废气总VOCs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15米排放,总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标准;备用发电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SO 2 、NO X 、烟尘,废气由15米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油烟废气,采用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③噪声:生产设备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可使项目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即各边界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④固废: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废料、收集的颗粒物以及收集的沉淀沉渣,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对外排放;废抹布、废机油、废胶水包装容器、废胶水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