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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 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订《怀集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中央和省出台一系列文件,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全省范围内看,珠三角地区行政审批改革走在前列,河源等粤东西北地区针对行政审批改革也进行了积极尝试。从肇庆市实际情况看,虽然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企业反馈情况看,仍存在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时间长、服务不到位、企业办事难等问题,为改善肇庆市投资环境,解决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环节和程序繁杂、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有关要求,市政府结合实际率先制定出台了《肇庆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我县参照市政府做法,制订我县的《试行办法》。

二、《试行办法》适用范围?

《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投资项目所涉及县级权限内的审批及委托中介机构服务有关事项。本办法所指的投资项目审批包括审核、审查、评审、核准、备案事项。

三、审批流程分为几个阶段?

《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四、《试行办法》所称审批时限是否包括技术性审查事项所需时间,审批时限如何计算,审批效率提高情况多少?

()《试行办法》审批时限不包括技术性审查事项所需时间;()《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其中:立项6日、规划报建22日、施工报建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38日,其中:立项7日、规划报建29日、施工报建2;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限均为5(竣工验收时限不计算在审批总时限内);()按照中共怀集县关于印发《怀集县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怀委办〔201715号)推行投资审批流程再造的要求,《试行办法》实施后,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比法定审批总时限352日减少322日,比市政府原承诺时限107日减少77;政府投资项目比法定审批总时限415日减少377日,比市政府原承诺时限156日减少118日。上述审批时限是指审批办文时间(工作日),不包括补齐材料、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示、听证以及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城乡规划中心(及有关委员会、小组等)审定时限等。

五、除提高审批效率外,《试行办法》的其他亮点?

主要亮点有:

(一)   创新审批方式。将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并明确每个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并联办理联合审查、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以及投资项目网上审批4种创新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二)   精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1.提高了立项审批基准线,主要是:(1)财政性资金(含列入收支两条线资金)、各类扶贫开发资金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未达到50万元的零星工程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不包括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建设,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有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的书面实施建设情况反馈给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共同备案;(25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局审批;(3)财政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审定;财政资金投入3000万元以上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扩大(县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2.政府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依照程序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

  3.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各项投资费用均需达到概算深度),不再审批项目概算。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向县发改局提出概算审批申请,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后,由县发改局审批。

  5.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将工程结算材料自行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每年不少于10%的项目进行技术性抽查。

六、审批部门如何提高建设单位申办事项效率?

《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各审批阶段设置前期报批辅导环节,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该阶段涉及的审批部门是开展前期辅导的主体。涉及需要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的工作,如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各类专项评估,完成招投标程序等前期工作,依建设单位意愿,在各阶段牵头部门的指导下,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辅导、提前介入,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覆盖全流程。

七、如何确保《试行办法》落地实施?

《试行办法》出台后,各部门将按照《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和操作方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一门式一网式运行机制并逐步建立投资网上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察部门将对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察不到位、审批改革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跟踪问责和严肃处理。

 

联系部门:县发改局投资与重点项目股,联系电话:552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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