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广东省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本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预案响应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I级响应:
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及以上,省政府响应范围包括肇庆市怀集县。
(2)启动程序
达到启动条件后,由县领导小组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I级应急响应,县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Ⅱ级响应:
全市电网减供负荷60%及以上,或70%及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市政府响应范围包括怀集县。
(2)启动程序
达到启动条件后,由县领导小组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 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传达县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协调落实应对措施。
② 根据工作需要,县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
③ 根据事发区域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
④ 县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县政府,分送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⑤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发改局通报有关情况。
⑥ 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全市电网减供负荷40%及以上、60%以下(不含60%),或50%及以上70%以下(不含70%)用户停电,市政府响应范围包括怀集县;
②县级电网减供负荷60%及以上,或70%及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发改局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县指挥中心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 县发改局组织有关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县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② 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县发改局牵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 县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县政府,分送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④ 其他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⑤ 县发改局指导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IV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V级响应:
① 全市电网减供负荷20%及以上、40%以下(不含40%),或30%及以上、50%以下(不含50%)供电用户停电,市政府响应范围包括怀集县;
② 县级电网减供负荷40%及以上、60%以下(不含60%),或50%及以上、70%以下(不含70%)供电用户停电。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发改局初步认定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县指挥中心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IV级应急响应,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 县发改局组织有关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县政府指示批示精神,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相关应对措施。
② 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县发改局,有关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 县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县政府,分送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④ 其他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⑤ 县发改局指导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相应等级,但停电事件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县政府视情况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二)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有关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4小时内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I、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IV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应力争在24小时内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调整与解除
(1)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2)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预警信息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县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向县指挥中心报告并通报县相关部门(单位)。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县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与上级政策差异
本预案主要内容和要求与《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总体一致,借鉴吸收发生过区域停电事件的外市做法经验,形成了一些有怀集县特色的新措施,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职责分工,优化完善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运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