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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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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广东省东西部协作肇庆产业基地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奖补方案。为了便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本奖补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将本奖补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抓大产业、大平台工作部署,立足我县新阶段实际,全力推进强县促镇带村,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内容

  对在怀集县注册独立法人并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主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800万元。通过奖补,鼓励建设集农副产品展销、物流仓储、配送加工、商品展示交易、信息服务、线上交易、产品追溯等服务要素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立一套吸纳农户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加快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强化联农带农效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项目占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总投资达到2亿元以上。

  (二)项目具备信息采集、市场分析、宣传推广、加工仓储、物流配送、产品营销等服务能力。

  (三)项目具备开展农副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活动能力;具备承办系列“农产品+”展会能力。

  (四)项目具备农副产品批发、冷链服务,具备开业运营条件。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严肃申报程序。负责审核的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核关。

  (二)加强监督管理。申报主体要对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奖补资格,并追回奖补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申报主体填写怀集县农副产品产地营销平台建设奖补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申报申请后,综合验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符合奖补条件市场主体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给予奖补。

  四、其他

  (一)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和牵头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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