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财政局关于《怀集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怀集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30日,怀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怀集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五方面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研究提出举措,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从强化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上做起,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单位的检查,督促把工作做细、做实”方面
(一)加强业务培训。为强化优化国有资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力量薄弱,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今年以来,我县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培训2次,共约230多人次参加,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登记管理、年度报告撰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规范操作等业务知识。同时,将《资产系统操作手册》和系统使用中常用到的卡片新增、卡片修改、计提折旧、补提折旧、处置管理、在建工程管理等一系列操作录屏等处理方式,通过推送资产管理群给有关人员保存和学习。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资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国有资产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变动记录、配置处置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资产未登记、已报废但系统未更新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未进行报废的单位,我局打电话通知单位及时更新,同时督促单位资产经办人要做细做实资产管理工作。
二、关于“要重视固定资产代管部分工作,重视国有资产由乡镇代管部分的排查、登记、管理,规范监管,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流失”方面
(一)继续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资产。今年3月份,我局分别印发和修订《怀集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怀财国资〔2024〕20号)、《怀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2023修订)》(怀财国资〔2024〕21号),从资产管理部门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和产权纠纷处理、经营性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资产清查、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加强规范和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行为,提高了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过摸清底数、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合理调剂等方式,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处置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怀财国资〔2023〕35号)、《怀集县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怀财国资〔2023〕37号)、《关于开展国有水电站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怀财国资〔2024〕53号),以及转发《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自查出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落实资产管理专项清查,重点督促乡镇(街道)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同时,清理盘活闲置资产,清查重点关注的闲置房屋、土地等内容及乡镇(街道)持有的水电站资产,并形成资产台账,做到清查全面、底数明晰,为盘活国有资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乡镇(街道)代管国有资产管理。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乡镇(街道)代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目前,乡镇(街道)代管资产主要是国有农贸市场。去年,在厘清权属关系后,实施《怀集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将8个乡镇农贸市场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有偿转让,交由资产受让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实施提质升级工程。目前,受让方已投资约800万元,分别对梁村镇、冷坑镇、岗坪镇、马宁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并按照“百千万工程”的标准严格设计和实施,确保各项设施和布局满足市民的需求。此外,对于乡镇(街道)小规模教学点撤并后的闲置资产,明确交由辖区政府为主体通过“三资”交易平台出租,出租收益统筹用于发展乡村公益事业、村集体经济以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百千万工程”等工作,从而防止代管资产被侵占、流失的情形发生。
三、关于“要抓好资产的盘活工作,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益,继续厘清资产底数,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盘活资产,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方面
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我县以高效发展为目标,加强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多举措提高资产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3月16日成立了怀集县国有资产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协管财政(国资)和分管资源、住建的两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并抽调国资、县威州集团公司精干力量组成专办机构,切实将闲置低效资产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顶格推进与谋划,统筹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一是深入谋划部署,打好“组合拳”,有力有序组织实施。成立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制定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全面清查盘点,编制“明白账”,夯实盘活工作基础。通过全面清查资产,编制“一账一表”,建立资产台账,为资产盘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入挖掘潜力,注重“深利用”,激发资产最大效能。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促进资产优化配置,提升存量资产利用效率。四是加强优势资源利用,用好“聚宝盆”,助力优势资源转化成本地产业。积极探索资源性项目有偿转让,让水资源走进市场,培育与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实现资源价值转化。五是将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公共设施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使原本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得到更好地利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截至2024年11月底,已成功盘活了“怀集县农村供水提质升级工程(一期)”、“怀集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怀集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等三个项目,为地方财政带来收益7.04亿元。此外,“怀集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怀集县天湖水库原水供水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两项目也于日前完成招投标流程,正待银行审批通过后放款。
四、关于“要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和日常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资金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细化国资管理,盘活资源,对各类资产分类统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断整合壮大国有资产,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方面
县财政局坚持“在监管中提升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的理念,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推动资产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助推我县经济发展。
(一)强化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各项规定。
(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求各单位要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逐一审核对账、开展清查,启用固定资产标签,标注资产名称、资产存放地、使用人等关键信息,确保一物一卡一码。通过“系统+人工”精准分类,优化资产管理信息数据结构、规范数据管理、加强数据应用,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推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深度融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及时进行对账,确保资产报表、会计账表和资产实物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抓好资产分类归口管理,不断壮大国有资产总量。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怀集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类归口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整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将经营性资产统一划归县财政局管理,归口县威州集团公司运营,并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成熟一宗注入一宗”原则,分期分批注入县威州集团公司,从而不断壮大国有资产总量规模。2024年12月17日,经国内权威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县威州集团下属县锦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取得AA主体信用等级资质,推动县威州集团和县锦鹏产业两个国企架构体系有效运营,合力了提升企业发展能级。
五、关于“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巡察、督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方面
我县坚持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长期监督相结合,丰富日常监管手段,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巡察、财政、审计重要内容。
(一)完善制度建设。近年以来,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如《怀集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怀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2023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督效能。
(二)加强核查工作。县财政局连年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各单位积极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薄弱、账实不符等问题,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素质和资产管理效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求各单位对县委巡察、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发现反馈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县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浪费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县财政局将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坚持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以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工作目标,充分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持续加大盘活利用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国有资产综合效益,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怀集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