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2021版)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9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权益〔2021〕1844号)等省政府、省资源厅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
(五)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怀集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怀集县土地储备中心、怀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怀集县征地服务中心、怀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所等。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监督渠道: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zqhjgtj@163.com;办公电话:0758-5599936。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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