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行政处罚听证的公告
因听证申请人于2024年5月8日申请撤回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主管人员陈雄枝涉嫌建设项目配套保护治理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分别拟处以42万元、9.4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一案的听证,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当事人撤回听证申请,原定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不再举行。
特此公告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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