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陈金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的建议》(第5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我县饮用水源质量总体向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职能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进行排查与整治,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县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我县持续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按要求每月1次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常规监测,每季度1次对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常规监测,2023年以来,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良好,数据持续稳定达标。
(二)加强镇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县已建立2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实行分级管理;已完成2个县级和19个乡镇级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并完成防护网、标志牌等规范化建设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三)持续巩固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果。在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对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巡查整治,2023年共出动工作人员54人次,排查了乡镇级水源地19个,未发现水源地内存在环境问题。2024年截至6月底,共出动工作人员25人次,排查了乡镇级水源地9个,暂未发现水源地内存在环境问题。
(四)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我县全面梳理历史遗留的矿山治理问题图斑,通过自然恢复、工程治理等方式认真做好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有关工作,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2022年共完成历史矿山生态修复13.42公顷,并已通过验收和系统核查销号;2023年共完成历史矿山生态修复30.3705公顷,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工作;2024年计划完成历史矿山生态修复44.62公顷,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前可完工。通过做好矿山遗留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加大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
(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县利用“双随机”执法系统对辖区企业进行每季度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在政务平台进行网上公示。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77人次,检查企业411家次,立案查处案件7宗,处罚金额40万元。截至2024年6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企业135家次,立案查处案件9宗,处罚金额16.16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我县持续加大水资源保护宣传力度,通过悬挂“保护饮用水源,关注饮水安全”等标语,发放保护水资源宣传手册等方式,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切入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科普水质分类、垃圾分类等知识,引导大家践行文明生活方式,从点滴小事做起,树立全社会节水爱水的意识,共同守护珍贵水资源。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县将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以清除影响饮用水源水质隐患为目标,加大治理资金的投入,严肃查处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同时加强镇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县城饮用水源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