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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脉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谭脉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0161229日,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6年第128号)(以下简称《公告》),其中,谭脉西瓜在批准公告的产品之列。谭脉西瓜作为怀集县第三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如何使用其专用标志的难题亟待解决。

为规范谭脉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护谭脉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证谭脉西瓜的质量特色和声誉,县保护办组织人员编写了《管理办法》的草稿,通过征询县直有关单位、梁村镇政府以及梁村镇各村委会的意见,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管理办法》,最后提交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总则。说明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意义,说明谭脉西瓜的定义、申请使用谭脉西瓜专用标志的生产者的地域范围,以及负责专用标志申请的相关部门。二是申请条件和程序。规定了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申请专用标志所需提交的资料和申请程序。三是专用标志的印制和使用,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定印制和使用专用标志。四是监督管理,县保护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谭脉西瓜及专用标志的监督抽查,并规定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条件的谭脉西瓜和不得使用其专用标志的情形。五是法律责任,规定了暂停和撤销专用标志和违反《管理办法》的情形,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六是附则,规定《管理办法》由县保护办负责解释,施行的日期及有效期。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凡在怀集县梁村镇、大岗镇、马宁镇、岗坪镇、冷坑镇5个镇行政区域内从事谭脉西瓜种植生产的生产者,申请使用谭脉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均应遵守《管理办法》

 

 

联系部门:县地标办;联系电话:0758-555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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