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我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101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肇府办函〔2022〕65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统一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我县将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工作任务
通过大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更具代表性和稳定性(使用年限为2023-2027年),以及最大程度兼顾国家、省、市、县(市、区)各层级数据样本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国家统计局怀集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开展该项工作。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辖区内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协助完成小区图绘制、建筑物清查、住宅名录表编制、辅助调查员选聘及管理、记账户落实和业务培训等,督促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村(居)委会抽选精干人员担任辅助调查员,督促其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宣传、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统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开展。
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需配备至少2名综合素质较好的镇级督导员负责大样本轮换工作,并指定1名负责日后的常规住户调查工作。
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村(居)委会需配备不少于2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熟悉电脑操作、原则上有“七人普”工作经验、熟悉情况善于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大样本轮换工作,并指定1名为辅助调查员负责日后辅导记账、数据审核等常规住户调查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2022年广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目的。
我县大样本轮换抽中调查小区名单待国家统计局正式抽取后,由国家统计局怀集调查队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