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30日,县政府印发《怀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我县向低碳、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
到2025年,全县节能低碳、循环发展及生态建设水平得到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市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74.82%,森林蓄积量达到1584万立方米。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县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肇庆市平均水平,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市下达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四、主要内容
《方案》正文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我县推进碳达峰12大行动、36项重点任务。12大行动分别为产业绿色提质行动、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绿色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汇能力提升行动和有序达峰行动。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
五、利企惠民措施
《方案》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同时,为企业创造发展机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提出产业绿色提质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节能降碳增效,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二是通过发展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推动森林、水稻等碳汇开发及碳交易,同时探索“农光互补”、秸秆循环利用等模式,拓宽企业减碳增收新渠道。三是通过绿美光伏示范镇建设,屋顶光伏增收益及推广绿色农业,让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并结合天然气主管道“县县通”工程、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实现降碳、惠民、利企有机统一。
六、新旧政策差异
《怀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七、特色亮点及有利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碳达峰目标,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结合“岳山造林”光荣传统以及绿美怀集生态建设,将碳达峰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碳达峰十二大行动”,同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基础保障,系统推进怀集县各领域碳达峰工作,为加快推进怀集绿色低碳发展,奋力谱写怀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