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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完善我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5〕36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对2022年印发的《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怀府函〔2022〕3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印发《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怀府函〔2025〕116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重新修订预案,强化日常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我县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服务大湾区和示范省建设。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示范省建设工作,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战略实施。重新修订预案,是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防联动,优化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气象应急责任人和信息员管理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预警应对措施、应急协调指挥、救灾、复产等工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的具体实践。

  (三)适应制度文件变化。适应制度文件变化。2025年3月28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5年6月18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肇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肇庆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肇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怀集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怀集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主要内容

  新修订《预案》包括九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任务、复盘总结、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怀集县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包括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应急责任人等,以及应急协调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应急准备。明确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等工作要求。

  (四)监测预警。明确监测预报、预警制作、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制度和规定。

  (五)应对任务。包括信息报告、响应启动、应急联动、现场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应急终止等内容。

  (六)复盘总结。明确复盘总结适用范围、总结内容、参与单位以及召开会议时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明确预案解释、管理和实施时间等。

  (九)附件。包括气象灾害名词术语、怀集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气象灾害情景构建、气象灾害各部门应对职责、恢复重建与应急保障措施、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内容。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为切实减轻气象灾害对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提升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本《预案》在强化应急处置的同时,注重利企惠民措施的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升公众防灾意识。 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如手机短信、应急广播、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到村、到户、到人,帮助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减少灾害损失。

  (二)强化灾后恢复支持,助力复工复产。 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优先保障基础设施修复、农业生产恢复和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帮助受灾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科普宣传与培训,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结合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定期开展面向公众、企业、学校等的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群防群治的防灾减灾防线。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怀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一)完善指挥部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在应对台风、暴雨、寒冷、干旱灾害时,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及时通报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总指挥部;在应对高温、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时,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二)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以深化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目标,在每次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后,组织多部门围绕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协同联动等关键环节开展系统性复盘。通过深度剖析各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精准定位薄弱环节,针对性补齐能力短板,并及时总结实战经验,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与协同机制,切实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删除灰霾、强对流和大风(冷空气)应急响应。立足本地灾害防御实际需求,充分考量应急响应的时效性与可操作性,对气象灾害预警种类及对应处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经综合研判,决定删除灰霾、强对流(含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和大风(冷空气)三类气象灾害,同步移除上述灾害涉及的场景构建、预警标准设定,以及防范应对措施等相关内容。

  (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结合部门职能调整与灾害应对需求,对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等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进行优化调整。

  (五)优化预案内容结构。重点突出预案主体框架与关键条款,把原有正文中的情景构建、应对任务分解、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内容剥离,统一转化为附件形式呈现。通过这种方式,既保证预案正文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便于快速查阅核心处置流程,又使支撑性、补充性内容以附录形式完整保留,实现预案整体结构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有效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六)完善预警标准。深度分析历史气象监测数据,结合本地近3年实践经验,从灾害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多维度综合研判,科学调整气象灾害预警阈值,优化怀集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为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提供更可靠的决策依据。

  七、特色亮点及有利举措

  (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力量。

  (二)强化怀集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科学防控,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

  (三)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及时总结实战经验,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与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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