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盘活我县存量商品房资源,补齐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供给短板,经县政府同意,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怀集县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实施方案》(怀府办函〔2026〕137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依据住建部、财政部及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盘活存量资产相关政策文件。经摸底,我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存在较大的需求,房源供给缺口突出。为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提升引才留才能力,盘活县域存量房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收购住宅207套、配套用房57套,整合机动车停车位264个(建设40个120kW充电桩)。通过改造实现房源拎包入住,总工期1年。面向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租金合理、配套完善的保障性住房,探索存量房产改造保障房可复制模式,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
三、核心内容
(一)实施主体:由怀集县锦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资金筹措、房源收购、改造及运营。施工、监理、物业、专业运营等环节全部实行公平竞争选取,不得直接指定服务商。
(二)投资与资金:项目总投资约13528.42万元,资本金由企业自筹及股东注资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融资。还款来源为住房、配套用房、停车充电等综合经营收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三)房源收购:公开征集县域内已竣工、权属清晰、无权利纠纷的存量商品房,住宅户型以30‑120㎡为主,收购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为准,不高于同期同地段市场合理价格,县内外市场主体均可参与申报。
(四)改造建设:按照保障房标准开展室内装修,配齐家具家电;配套建设充电桩、整治停车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分阶段完成前期手续、招标采购、施工改造、竣工验收及配租工作。
(五)配租管理:保障对象为在我县稳定就业生活、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公共服务人员、产业企业职工、引进人才等,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选房‑签约‑入住”轮候配租。租期不少于6个月,到期重新复核资格,对不再符合条件、转租转借、欠缴租金、虚假申报等情形,按规定收回住房。
(六)监管安全:建立政府统筹、企业主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强化资金、工程质量、配租、资产全流程监管。落实工程及租住使用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防、应急处置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利企惠民举措
(一)对群众
提供低于市场租金、拎包入住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停车、充电设施,降低租房成本;配租流程公开透明,落实动态退出机制,保障资源公平分配。
(二)对市场主体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源,县内外房企平等参与收购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竞争性业务全部对外开放,带动装修、建材等上下游产业,拓展本地就业岗位。
(三)对地方发展
消化存量商品房,节约土地资源,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引才留才吸引力。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区别于传统新建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模式,采取收购存量商品房改造筹集保障房源,建设周期短、见效快。本项目是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补充,原有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继续执行。
六、特色亮点
一是存量盘活提效,不新增用地,一年即可形成有效保障房源供给;二是居住品质升级,房源实现拎包入住,同步配置充电、停车配套;三是市场化可持续运营,依托项目经营收入实现自平衡,所有竞争性环节公平开放;四是需求导向精准保障,结合本地住房需求确定户型,覆盖多类住房困难群体;五是全链条闭环监管,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配租运营全程监管,保障项目阳光安全运行;六是形成可复制的县域存量房产转保障房工作经验。
执行中遇到问题,径向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