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粤财综〔2023〕45号),现将省下达给我县的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1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支出列入2023年度“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pdf
怀集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