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64号),现将省转下达给我县的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3565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024年度“2130142乡村道路建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级明确的政策目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资金、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不得随意跨任务方向调剂资金或将资金调整用于政策范围外的其他涉农项目,确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此次提前下达资金不要求市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专门组织研究审定。请根据省级提前下达的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从省级联合审查通过项目中确定要实施的涉农项目,并于30日内在“数字财政”系统上做好指标挂接有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指标挂接的,视同未完成资金分配和向省级报备工作,省级将视情况进行调度,压减、收回有关资金。
3.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4.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涉农办〔2023〕4 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并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监控。
附件: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怀集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