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60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文件精神,以及业经县政府同意上报的项目报备及资金分配情况(怀集县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报备情况表),现将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489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度决算,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此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
三、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统筹和专账管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各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怀集县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明细表.xlsx
2.怀集县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情况明细表.xlsx
3.关于上报怀集县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报备情况的函.pdf
怀集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