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怀财社〔2026〕11号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肇财社〔2026〕45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级列支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24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下年度据实清算,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肇财文〔2011〕3号规定,肇庆市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奖励金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市与县级财政按《肇庆市基本公共服务补助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肇府办〔2024〕2号)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
附件:1.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奖励金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docx
怀集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